正安县桐乡酒业有限责任公司存在消防设施、器材配置、设置不符合标准(白酒金属储罐区未设置消防冷却水系统),不符合《酒厂设计防火规范》(GB50694-2011)第7.2.4 条之规定,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第十六条规定。
大队根据《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》,综合判定该公司已构成重大火灾隐患,依法下发《重大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》,并按程序提请区人民政府挂牌督办,督促其在限期内整改销案。
遵义消防提示
广大市民群众:要严格遵守消防法律法规,重视消防安全,积极排查并消除身边火灾隐患,如发现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,请拨打12345举报火灾隐患,共同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。